【环球新要闻】东航回应“胡兵 50 万积分被清零”,网友质疑积分设置限期是否合法
6 月 18 日," 胡兵 50 万积分被东航清零 " 冲上热搜。胡兵在发布的视频中称,这些积分在疫情期间 " 跑掉 ",引发网友关注。当晚,胡兵工作室和东航官方微博相继进行了回应。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胡兵遭遇的航司积分清零并非个例,很多人也开始关注,航空公司现行的积分规则是否合理?积分兑换设置有限期合法吗?听听律师怎么说。
(相关资料图)
胡兵吐槽 50 万积分 " 跑 " 掉了,航司积分清零投诉并非个例
在视频中,胡兵介绍,自己之前是东航的白金卡,个人账户有 50 万积分,后因疫情这段时间,所有积分就 " 跑 " 掉了,他个人非常不理解,之后与东航客服的沟通也无果,并称 " 对方态度巨差无比 "。
△ 胡兵工作室微博回应
18 日晚,胡兵工作室微博回应表示,东航已在第一时间与胡兵方详细说明了积分规则。回应中称,胡兵作为东航常旅客的建议,以及各位朋友们的意见和建议,东航都已经做了认真的听取,并称希望东航越来越好。东航官方微博也转发该则回应称:精彩的旅程,离不开每一位旅客的理解与支持,我们会专注倾听,持续提升,让每一段旅途更加美好。
这一事件引发不少网友关注。在黑猫投诉平台上搜索 " 航空公司 "" 积分兑换 " 等关键词时发现,胡兵遭遇的航司积分清零并非个例。不少消费者因新冠疫情影响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积分,导致积分过期失效,但航空公司并未妥善处理。
今年 3 月 6 日,有消费者投诉 3.7 万海南航空积分过期。2022 年 12 月,有消费者投诉,此前获得近 2 万的国泰航空亚洲万里通积分,因疫情原因并未进行兑换使用,但航空公司表示积分不予延期。2022 年 3 月,有消费者投诉自己在厦门航空有 10 万余积分不予延期。
东航 50 万积分可兑换一台苹果电脑加一副耳机
现代快报记者查询东航官网了解到,根据 " 东方万里行 " 会员手册中账户积分有效期的相关规定,自 2021 年 9 月 1 日(含)起,有效里程积分变动可带动账户积分有效期自里程积分变动之日起至未来第 36 个月月底。连续 36 个月以上里程积分休眠(无增加,无减少),则自动失效。2021 年 9 月 1 日前已入账的原消费积分仍按照原有效期及规则执行,即入账之日起,至入账当年后的第三个公历年的 12 月 31 日止有效。
△ 账户积分有效期
也就是说,该会员在 2021 年 9 月前累积的积分,一定期限内不使用就会失效。而在此日期之后累计的积分是滚动有效的,而在不变动的情况下,这笔积分最早过期时间是 2024 年 9 月起。
在视频中,胡兵强调好不容易累积的 50 万积分到底能换什么?6 月 18 日,记者在东航官网看到,会员累计积分可用于兑换奖励机票、升舱、逾重行李费、优选座位,以及非航空类产品。在东航商城看到,一台 13 英寸 Apple 笔记本 MacBook Pro,内存为 512G,最多可使用 459960 分。而 Apple 蓝牙耳机 AirPods2 代,最多可使用 39960 分。
也就是说,如果胡兵的 50 万积分还在的话,按照现有兑换规则,至少可以兑换一台高配苹果笔记本电脑再加一副苹果蓝牙耳机。
【热点关注】
积分兑换设置有限期合法吗?
针对这一事件,有网友认为商家给积分兑换设置有限期的行为并不合理。从法律角度,该如何理解积分有效期?
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成荣认为,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一款: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航空公司对积分使用兑换规则进行规定,属于格式条款。航空公司设置积分兑换的目的,是为了激发会员的消费热情,鼓励长期消费。会员所得的积分属于商业交易行为中给予的奖励。在各项条款公开透明的情况下,积分兑换交易本身是符合公平原则。航空公司对于积分使用设置一定的期限是合理的。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晓华认为,从法律角度上来说,航空公司的积分兑换规则构成格式条款。会员积分属于会员履行航空运输特定义务之后,航空公司单方对会员做出的奖励行为,订立合同的目的系为了激发消费者的消费热情,消费者消费越多,累积积分越多,获得的权利也就越多。航空公司设置有效期的行为,并没有造成双方权利义务的失衡,是符合交易惯例的。航空公司的行为有一定合理性,并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航空公司是否有告知义务?
在视频中,胡兵并未提及是否收到来自航空公司的告知消息。有网友指出,手机上也会收到商家的通知短信,有时直接被归类为垃圾短信,根本没注意。
律师张晓华认为,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从法律角度来说,基于公平原则的前提下,作为格式条款制定者的航空公司有法定的提示或说明的义务。就现有法律法规而言,一方需要何种方式进行告知另一方,并未进行针对性规范。从消费者角度来说,在加入会员时,也有了解注意积分规则的义务。
律师王成荣表示,消费者需要查询积分规则中,商家是否提及以何种方式履行告知义务,比如明确发短信、语音电话、App 通知推送等方式。如果商家并没有通过规定方式告知,那确实是未履行告知义务的表现。如果并没有具体规定,那么消费者在享受积分兑换权利时,也有主动了解积分规则的义务。
现代快报 + 记者 蔡梦莹
(校对 张静超 编辑 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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